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于1988年8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是隶属于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1992年9月开始实施希望工程。立足新的发展阶段,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汇聚爱心、传递温暖,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的新使命,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先后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获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获评“2009感动龙江年度群体”;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乡伴童行”项目荣获中国青基会评选的“希望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在行动”优秀项目;继2008年获全省唯一“5A级基金会”后,于2013年、2018年再续殊荣;获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颁发的全省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单位”称号;获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中获省直机关基层党建三年全面提升工程“先进党支部”称号;黑龙江共青团“金秋助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荣获民政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荣获黑龙江省民政厅颁发的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慈善楷模奖”。